- 2012-01-14广东曝光12批次问题酒 五粮...
- 2011-12-22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莅莞...
- 2010-03-18阳江市工商局一行来莞交流
- 2010-03-18汕头市政府副秘书长郑晓奇一行...
- 2010-03-18汕头市政府副秘书长郑晓奇一行...
- 2009-11-18东莞石碣加强食品检查 预防食...
| 系统台账信息 | |
|---|---|
| 台帐商品数: | 1075990 |
| 开户商家数: | 10873 |
| 台帐总数: | 14273555 |
省工商局积极采取措施 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2011-05-23 09:31:10
近期,媒体报道一些食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引起社会公众的强烈关注。省工商局对此高度重视,及时针对被曝光的问题食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查处理。
一是及时制定方案,部署应对工作措施。在媒体曝光核污染蔬菜事件后,省工商局及时组织全省各地工商部门加大对辖区内大型超市、农贸市场销售的蔬菜、进口食品(特别是进口水产品)等重点商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农产品以及无合法进口手续的进口食品、农产品,立即查封下架,并查清进货来源和销售去向,依法严厉查处。
二是迅速组织清查和专项抽检,防止问题食品继续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在有关问题食品事件发生后,省工商局立即组织对市场上销售的双汇肉制品、馒头食品、食品添加剂、粉条食品进行检查,发现被曝光的问题食品或无正规来源食品添加剂,立即下架封存并进行调查处理。同时,组织对双汇肉制品、馒头食品等食品进行了专项抽检,严密监控食品质量安全。省工商局、广州、深圳市局在瘦肉精事件后,迅速对外地供粤生猪、生猪产品和火腿肠等肉制品开展抽检,共抽检207批次,结果全部合格,未发现恶意添加瘦肉精等行为。染色馒头事件发生后,省工商局组织对市场上销售的馒头食品进行了抽检,共抽检品种20批次,未发现违法添加人造色素现象。4月22日有毒粉条事件被媒体曝光后,省工商局当天就布置中山、东莞市工商局对有毒粉条流向地的粉条销售单位进行全面清查,对标称“中山市祥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劣质粉条(约2088.85公斤)以及其他涉嫌问题粉条产品(约14710.5公斤)依法予以扣押,进行调查处理。
三是加强日常监管,维护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在日常监管中,各地工商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鲜肉经营户销售肉品检验检疫证明的查验,严厉查处销售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工作的检查,确保食品进货渠道正规、质量有保障;对销售问题食品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各地12315平台接受消费者有关咨询、投诉和举报,对有关问题食品线索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下一步,省工商局将密切关注有关事件的事态发展,对涉及流通环节的问题食品及时开展追查处理,严格食品市场准入,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和质量监测,加强行政指导,推进完善经营者自律体系,积极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维护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一是严格食品市场准入,依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深入开展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整顿,依法查处无证无照违法经营食品行为。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大力净化食品市场消费环境。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等专项整治行动,清查不合格食品,从重从严查处违法经营者。三是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两项制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监管,特别是对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等食品经营者,在去年建立经营者名录的基础上,按照经济户口实施分类监管。四是强化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保障食品消费安全。对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季节性及应节食品、重点食品、消费者申诉、投诉及举报较多的食品以及市场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比较集中的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抽样检验,及时公布抽检信息,引导安全消费,对抽检不合格食品及经营者进行处理。五是创新监管方式,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构筑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电子化平台,通过食品安全信息系统,消费者可以现场查询食品安全信息,工商部门也能通过网络进行监控,准确追踪食品流向,实现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源头可溯、流向可控。六是稳步推进行政指导,促进经营者自律。切实加强事前、事中对食品经营者的教育引导,提高食品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从正面引导经营者自律,建设和谐的食品经营环境。